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軍區后勤部關于加快推進駐蘇部隊軍隊人員住房供應社會化的通知》《南通市駐通部隊現役干部經濟適用房政策性補貼實施細則》等文件和區委常委會議軍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區雙擁工作,提升駐通州部隊、通州籍現役軍人住房水平,區住建局牽頭會同區人武部、退役軍人事務局、財政局研究制定了《通州區軍人購房政策性補貼實施辦法(送審稿)》。
二、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
第1條,對申請人身份、購買區內新建普通商品住宅、未享受過我區軍人購房政策性補貼等申請條件進行了明確;第2條對軍人購房的政策性補貼享受標準和軍隊相應職級控制的面積標準進行了規定,明確了義務兵購買區內新建普通商品房的補貼標準。第3條明確了軍人購房政策性補貼的申報時間和補貼發放時間;第4條明確了軍人購房申請政策性補貼需提交的相關審核資料;第5條明確了軍人購房申請政策性補貼的申報及審核流程,以及區人武部、退役軍人事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具體審核職責。明確了軍人購房政策性補貼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雙擁辦)預算,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雙擁辦)負責撥付;第6條明確了文件執行時間,從2024年5月1日起執行;明確了購房時間的確定方式;明確了與區級面上其他購房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
三、周邊地區的做法
2006年12月29日,原南通市房產管理局會同南通市財政局印發《南通市駐通部隊現役干部經濟適用房政策性補貼實施細則》(通房發〔2006〕211號),購房補貼標準為每平方米460元,后于2011年調整至600元、2012年補貼標準調整至每平方米800元,連排職至師職的面積控制標準未作調整,一直執行至今。
2018年12月6日,原海門市人武部、雙擁辦、住建局向原海門市政府提出《關于駐海部隊軍人購房政策性補貼實施方案的請示》,經海門市政府同意后執行至今。海門《實施方案》中購房補貼標準及連排職至師職的面積控制標準均參照市區現行標準,結合軍改情況,增加了四級至一級軍士長的面積控制標準。
四、相關工作建議
《實施辦法(送審稿)》前期已兩次征求區人武部、退役軍人事務局和財政等部門意見,進行了4次修改完善,并根據4月25日區長辦公會議討論精神作了進一步完善,形成了報請區政府常務會研究討論的送審稿。建議《實施辦法(送審稿)》提請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討論通過后,由區住建局會同區人武部、財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聯合發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