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高我區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提升違法建設治理合力,區治違辦起草了《南通市通州區違法建設治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違法建設是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中不可回避的問題,更是城鄉建設發展中存在的頑癥,嚴重影響城鄉品質,群眾反映強烈。我區違法建設在有效預防、屬地監管、協同防控、綜合治理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迫切需要建立違法建設治理方面的制度保障。
二、起草的主要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三)《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
(四)《南通市市區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處置辦法》(〔2018〕128號)
(五)《南通市通州區嚴格管控違法建設工作辦法(試行)》(通辦發〔2013〕12號)
(六)《南通市通州區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方案》(通辦發〔2017〕71號)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共十條,主要內容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明確了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機制和預防措施
《辦法》從強化源頭防控、屬地管理的角度出發,建立健全違法建設治理源頭防控機制:一是明確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應當建立和完善違法建設防控日常巡查工作機制,落實巡查報告責任;二是明確社區居(村)民委員會及物業服務企業在違法建設治理中的發現、勸阻、制止和報告責任;三是鼓勵相關職能部門利用網絡信息技術、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智慧手段,拓寬違法建設發現、監控的渠道和信息共享。
(二)明確了違法建設治理工作職責和治理任務
《辦法》從強化部門協同、提升治理效能的角度出發,建立健全違法建設治理部門協同機制:一是抽調成員單位中層干部以集中辦公形式參與治違辦日常工作,提高協同聯動效率;二是明確了有關部門對違法建設及其行為人失信行為的信用懲戒管理,進一步督促行為人糾正違法建設行為。
(三)明確了違法建設治理考核舉措和紀律要求
《辦法》從強化考核舉措、壓實責任的角度出發,建立健全違法建設治理考核問責機制:一是明確提高了違法建設治理考核在高質量發展考核中的分值,進一步提高責任主體和部門的重視程度;二是明確了違法建設治理紀律要求,進一步厘清責任主體和部門的職責邊界及紀律要求,層層壓實治理責任。